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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一〕‘總詞’,當作‘總集’。 〔二〕‘種’,原缺,據文意補。 〔三〕‘縣’字原脱。 〔四〕‘《碧齋集湖》’,據前文,當作‘《袌碧齋集》’。 〔五〕疑為‘李勗’之誤。查暨南大學同學錄,並無李灣其人,而李勗、諶然模、周泳先等為同學,均在一九二八年入暨南大學中文系學習。李勗對於納蘭詞的研究另有《飲水詞箋》一書,正中書局一九三七年出版,内附《飲水詞人年譜》。 〔六〕‘飛燕’,賀鑄《東山詞》作‘雙燕’。 〔七〕‘參橫’,賀鑄《東山詞》作‘河橫’。 〔八〕據葉氏觀古堂《石林遺書·建康集》,原文為‘可否不略少假借,雖貴要權傾一時,小不中意,極口詆無遺辭,故人以為近俠’。 〔九〕‘煙’,通行本作‘燧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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