詞之為體有兩個範疇:音樂和文學。前者屬于作者與唱者範圍,而後者則屬于讀者範疇。自南宋以後或略早,詞的唱法失傳。詞體可琢磨者主要由文學作為載體,所以從古迄今,主要從文學風格界定詞體,失之于籠統模糊,缺失從文體角度觀察詞體的具體特徵。如果由此而論,那麼精美的四言短語、經過提煉的俗言口語、由不變的長短句按意組成的「句群」,以及特殊的最常見的體段「雙調」,則是構成詞體的四大部件。